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后但为了照顾孩子一直在一起生活,7年了,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释义
    您好,我国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离婚后没有再办理结婚证的话,即使居住在一起,也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当以同居关系中的共有财产进行认定。
    同居关系中的财产认定较夫妻关系中的财产认定更为复杂,通常有两种认定方式。第一,共同共有,即类似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财产享有同等份额;第二,按份共有,双方对财产的持有不再无份额,而是有份额区分。
    实务中对于大额财产,一般以双方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则视为按份共有,不能确定出资份额的,则等额享有。对于个人随身物品,通常都是谁使用的就归谁。如果需要分割大额财产,可以提前做好约定,或者搜集好出资的比例,以便用于财产分割。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308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309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2: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