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发生损害业主权益的违法行为应该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防碍,赔偿损失,并可以由受到侵害的业主个人或由共同受到侵害的业主推选代表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构成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无须完全具备上述要件,凡符合法律的特别规定即可成立。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请求权包括哪些 请求权包括: 1.债权的请求权:赔偿损失请求权,基于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请求权。 2.物权请求权: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3.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受到侵害的情况下,而使占有人享有的占有返还请求权,妨碍排除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4.人格权和身分权上的请求权:人格权上的请求权,主要是指人格权受到侵害情况下,产生的停止侵害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身分权上的请求权,主要包括抚养请求权,赡养请求权等。 5.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的情况下,产生以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的请求权等。 6.继承权上的请求权: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继承人有依法获得继承财产的请求权。 三、名誉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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