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怎么办? |
释义 | 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要求租户支付欠下的租金。 一、涨价房租是否有法律限制 房租涨价并没有法律限制。但是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能擅自涨房租。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履行? 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瑕疵担保。 承租人的义务:1.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3.妥善保管租赁物;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 (1)按规定或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2)按约定正当使用租赁房屋。 (3)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逾期不返还的,出租人除有权要求承租人交付延期租金外,还有权要求承租人给付违约金。 三、不交租金法院怎么处理 承租人不交租金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承租人缴纳,也可以根据出租人的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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