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起诉离婚,房子判给对方,补偿我40万,但是对方住着房子,一直不给我钱,怎么办?能改判房归我吗??起诉离婚,房子判给对方,补偿我40万,但是对方住着房子,一直不给我钱,怎么办?能改判房归我吗?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方没有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还住着房子,一直不给钱,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否能改判房子归属权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参照《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参照《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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