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交接验收房屋时,买卖双方应当仔细检查房屋是否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协商解决或者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根据交易的性质、商品或者服务的特点等情况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 第一百九十条 买受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对所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进行检验,发现质量问题或者与约定不符的情况的,可以依照约定的方式行使权利;约定不存在的,可以选择请求修理、更换、退货或者减少价款,也可以按照法定规定施行。 第二百零三条 买受人享有以下权利:(一)要求卖方交付符合约定的商品或者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二)要求卖方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书、合格证明等有关材料;(三)在合理期限内检验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四)对于商品实施检查、检验的,有权要求卖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五)对于安装或者组装的商品,质量或者安全存在问题的,要求卖方进行更换或者重新组装、安装,或者按照约定降低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