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产可以采用下列方式继承: 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2.遗嘱继承。 3.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4.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已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 5.遗赠继承。 一、儿子死了孙子是否能继承 儿子死了孙子能继承。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与本位继承相对应的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况。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和租赁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称为代位继承权。 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怎么处理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处理原则是不一样的,二者的适用条件也不同,其区别主要是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而转继承的适用条件完全不一样,具体而言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