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了借条但是没有拿到钱借条有效吗? |
释义 | 写了借条但是没有拿到钱的,借条不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一、借款合同的不安抗辩权吗 不安抗辩权可以适用于借款合同,但一般适用于法人、其他组织、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是单务合同,而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双方互负债务。 二、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未生效 借款合同成立但是未生效的情形有:第一、如果是约定了附期限或是附条件的借款合同,则在期限未到达或条件未成就之前,合同不会生效。第二、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需要履行审批、登记等程序的,当事人未进行审批、登记的,则合同未生效。此外,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在此之前不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如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生效;(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生效;(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生效;(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生效;(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生效。 三、怎么写欠条才受法律保护 欠条有法律效力的写法: 1、欠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欠条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3、欠条必须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签名和日期。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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