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证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进行登记。就不动产的物权变动而言由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模式,即登记要件模式和登记对抗模式。 一、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条件如下: 1、出让人无权处分; 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3、受让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格; 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如下: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为善意; 2、受让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受让人受让时的主观状态是善意,即对无权处分不知情且无过失; 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即受让人须通过交换而实际占有已取得的财产,为有偿转让且价格合理; 4、转让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不符合物权变动公示方法要求的,不发生善意取得效力。 二、确定受让人是否为善意,需综合考虑的因素如下: 1、交易的对象; 2、交易的场所; 3、交易的时机; 4、其他因素。 二、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流程: 1、准备身份证明、和转让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2、双方一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 3、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 4、领取新房产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三、房产证无法过户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无法过户,即使经过公证,也不能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但是经过公证的合同本身是有效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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