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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强险保费上浮规则
释义
    法律分析:交强险的价格也会随着出险的次数而上调;若在一个保单年度,出险一次,在有责任而不涉及伤亡的情况下,那么不管以前强险的价格优惠了多少,来年都会恢复到原值;若不小心出险两次,同样在有责任而不涉及伤亡的情况下,上浮比率为10%。若出现了伤亡事故,更会上浮30%。相反,若一年没有出险,来年交强险的价格可下浮优惠10%;若连续两年没有,可下浮优惠20%;若连续三年没有,更可下浮30%。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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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8: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