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口头同意离婚,是否能视为签署了离婚协议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必须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且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和确认后才能生效。双方口头同意离婚,并不能代替签署离婚协议书,更不能代替经过法院确认的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书面,并经当事人自愿且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者盖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审查,经过审查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确认。 因此,双方口头同意离婚并不能代替签署离婚协议书,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能达到法律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