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当对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保险条款的重大疾病进行赔付。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复议或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同时,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不合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 2.《保险合同法》第十七条:“保险人不得以重大疾病、事故的发生前已经存在,或者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偿。” 3.《保险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认为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向保险人提出复议或者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对于复议或者投诉,保险人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拖延。对于不服保险人作出的复议决定或者不满意保险人处理投诉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律师可以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进行复议,维护被保险人的权益。同时,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被保险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