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债务追讨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当事人委托他人追讨债务的流程为:先选择确定受托人;然后与受托人进行协商,订立委托协议;再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代为追讨债务;最后追回债务的,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并获得报酬;没追回的,也可以按当事人的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 一、理财合同不负风险怎么办? 当事人约定不承担风险的委托理财合同,其合同性质实为借贷。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委托理财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将资产交由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受托人无论盈亏均保证委托人获得固定本息回报。超额投资收益均归受托人所有的等类似的委托方不承担损失或本息固定回报条款。委托人的缔约目的和合同预期即纯粹追求资产的固定本息回报。而对受托人管理资产行为及收益后的分成并无预期,其合同性质是名为理财,实为借贷。 二、委托人行使介入权需具备的条件 委托人行使介入权须具备的条件: 一、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也就是说受托人与第三人是该合同的当事人,该合同对受托人与第三人具有约束力; 二、当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间接影响到委托人的利益,这时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 三、因受托人的披露,委托人可以行使介入权。 三、什么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我国的民法理论与实践认为:委托合同的标的只限于法律行为,它是委托代理的发生根据,故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与第三人所为法律行为的后果完全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 第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 第三、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 第四、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第五、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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