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诚意金通常用于购房领域,是购房者为了表现自己的诚意而支付一定的费用。缴纳诚意金以后,购房者通常会获得购买房屋的的一定优惠政策,定金就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诚意金并不是一个法定概念,法律上没有诚意金有关的规定,而定金是合同法进行过明确规定的内容。很多购房者在看房选房的时候会被卖家要求缴纳一些定金或者诚意金,以表示买房的意向。但是很多购房者搞不清楚定金、订金、诚意金、意向金有什么区别,就容易引发各种房产纠纷,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定金、订金、诚意金和意向金吧。很多购房者在买房选好房屋之后都会被售房方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定金,所谓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入房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拓展资料: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如果购房者想要避免定金陷阱的话,那么最好在签约的时候避免使用“定金”这个词语,可以用“订金”、“诚意金”等代替,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因为司法实践一般认为,“订金”等费用是属于预付款性质,因双方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取得了该款项,属于不当得利,因此按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