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平投靠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南平投靠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节假日除外。 二、南平人才迁移申请条件 1.公民在我省市辖区实验区之外的设区市城区居住 2.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南平人才户口迁移办理依据 1.《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主席令公布) 第十三条第一款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2.《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9号令) 第四十八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户口迁移: (一)符合直系亲属投靠规定的; (二)符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的; (三)被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将户口迁往院校集体户的; (四)录(聘)用调动的; (五)符合随军条件的; (六)符合本省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规定的; (七)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购建房、投资兴业、引进人才等落户规定的。 3.《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 第一百二十四条公民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的设区市城区居住,提交符合下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在我省福州市辖区、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之外县(市)和建制镇居住,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者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的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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