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门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
释义 | 江门公积金提取新规定具体如下: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4、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5、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6、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7、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9、出境定居; 10、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以上; 11、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列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2、享受我市城乡居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13、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4、其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职工符合上述(一)至(五)项条件,本人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提取金额等于或超过账户余额的,提取时可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到所在的单位开具提取证明; 2、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3、提交提取证明等需要的其它材料; 4、符合提取条件,可以到指定的银行提取。 综上所述,公积金也是住房公积金,这属于五险一金中的一金,作为用人单位还是有义务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当然,公积金的适用主要也是用于房屋的购买、租赁、装修等等方面,不允许提取公积金用在其他的一些途径,比如买车、比如治病等等。当然,若是职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允许提取公积金出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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