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续分立是子公司吗 |
释义 |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 存续分立,又称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一、什么是企业分立法律后果 公司分立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必然会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公司主体的变更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在新的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成立。原公司存在于派生分立的形式中,但由于股东和注册资本的变化,主体必须变更,新公司成立; 2、股东身份和持股的变化。股东从原公司股东变为新公司股东。就留在原公司的股东而言,虽然股东身份没有变化,但由于公司分立一般会导致原公司规模缩小,随着股东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剩余股东对公司的持股份额必然会增加; 3、债权债务的变化。随着公司的分离,原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也将因分割而变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债权债务。 企业分立,是指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律行为。 二、企业分立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分立,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的法律行为。 与公司合并一样,分立也属于公司的重大法律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 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 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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