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保未交满15年,打算以后也不交,以前交的那些钱什么时候可以拿?只有出现职工离退休、移民、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等情形时,个人账户的钱才可以提取或者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当职工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费,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拓展资料: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有两种计算方法:方法一:年度计算法。即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每个缴费年度结束以后按年度计算(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1+本年记帐利率×1.083×1/2)方法二:月积数法。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按月计算(以上月职工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记帐时适用此方法)。计算公式:至本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本年记帐处率)+本年记帐本金+本年记帐额利息其中:本年记帐额利息=本年记帐月积数×本年记帐利率×1/12本年记帐月积数=Σ[n月份记帐额×(12-n+1)](n为本年各记帐月份,且1≤n≤12)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