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是否还需看守所羁押? |
释义 |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免于刑罚,可能仍需入狱。取保候审只是改变了强制措施,违法行为仍可能导致逮捕。法院最终是否判刑由审理决定。取保候审并非免刑,被判刑的可能性很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还会进看守所,具体如下: 1、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2、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坐牢。被取保候审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后的监管措施是否可以减轻? 取保候审后的监管措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度减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并不意味着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一直被监禁在看守所。一旦取保候审决定生效,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逃跑风险等因素,决定是否对被取保候审人采取其他监管措施,如居住监控、定期报到等,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因此,取保候审后的监管措施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的,以平衡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和案件的需要。 结语 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摆脱牢狱之灾。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决定是否需要坐牢。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措施变更,不保证免于实刑。被取保候审后仍有可能被判刑。监管措施也可根据情况适度减轻,如居住监控、定期报到等,以确保案件顺利进行和社会安全稳定。因此,取保候审后的监管措施是灵活调整的,平衡被告人自由与案件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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