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最高法院明确规定技术合同纠纷案的管辖法院应该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准确的来讲是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人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部分基层法院管辖技术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工作,但需要经过最高院的批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其他司法解释对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同中既有技术合同内容,又有其他合同内容,当事人就技术合同内容和其他合同内容均发生争议的,由具有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