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现行的制度安排下,对于欠缴教育费附加等行政规费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只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税务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两种: 一是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 二是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 1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 2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 3二者共同点是都是政府型基金,随税收一并征收,用于教育事业。 4其区别是教育费附加政策是中央制定的,其规模也教大。 5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可能需报财政部备案),收入规模较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