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肥市已全面开放新冠疫苗免费接种。为有力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合肥市新冠疫苗接种分为“三步走”,即:第一阶段:6月底前完成重点人群接种任务;第二阶段:在完成重点人群接种基础上,12月底前再完成60岁以上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人群接种任务;第三阶段:视情况扩大到其他人群,争取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法律依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 特定人群接种建议: (一)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 (二) 目前已有的疫苗尚未获得用于该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 (三)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四)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 (五)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对该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 (六)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