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支出的承担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同时,父母应当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教育费用,不能将自己的经济困难作为不给予子女教育费用的理由。(教育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九条 父母依法对未成年子女负有赡养、教育、保护的责任。第四十二条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事宜,由离婚双方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决。第四十四条 父母应当按照其经济状况和子女成长的需要,合理安排子女的抚养、教育、生活等事宜,不能以自己经济困难作为不履行尽责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