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担保的五种表现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是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 二是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 三是抵押: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是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五是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几种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与名称,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及范围,抵押物的名称,抵押物的占有归属及抵押日期。 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具体内容有哪些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下列内容: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债权担保的从属性表现有哪些? 债权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债权担保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等主动担保形式和消极担保形式。 担保的五种方式都有哪些 担保的五种方式有: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现实生活中,我们用的比较多的担保其实就是抵押、保证和定金了,尤其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使用定金的可以说是很多的。 担保债权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中,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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