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任认定书要身份证吗 |
释义 | 一、责任认定书要身份证吗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只要确定双方的身份,对方没有带身份证的,也可以进行签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二、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哪些资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 对于交警在出具认定时,他们会根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的条款规定和原则来制作认定书的。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四、当事人没身份证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只要确定双方的身份,对方没有带身份证的,也可以进行签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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