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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集体企业拆迁村民能分到钱吗
释义
    可以的,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一、集体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征收土地的补偿是根据土地的用途补偿的,标准全国每个地方不尽相同,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区片综合价。同时第二,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如跟集体组织签订的租赁合同等。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集体企业拆迁款归谁
    集体企业的拆迁补偿款由集体企业的全体职工共同决定。具体方式由职工大会决定。
    依据《乡镇企业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设立该企业的全体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合伙或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乡镇企业,其企业财产权属于投资者所有。
    当地政府或村委会、居委会均无权代行企业的权利而将征地补偿款予以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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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1: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