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迁小孩户口需要双方都去么 |
释义 | 不需要。 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离婚小孩上户口的材料需要什么 离婚小孩上户口的材料: 1、夫妻双方先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2、如果孩子已经登记的,救需要办理户口迁移,只需将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的,如果没有户口,就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4、生育证或者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离婚后小孩户口迁移需要以下的手续: 首先,由父母在迁出前向被监护人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携带身份证、迁移证等材料,前往迁入地申报迁入,领取户口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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