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定金条款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定金条款要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有效。定金条款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合同中的一部分,合同无效时,定金条款无效。但是定金另有规定的,定金条款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合同而存在。 2、定金的数额属于合同意思自治的范畴,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3、合同必须明确款项的性质,标明“定金”字样 签订定金合同应当标明“定金”字样。“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不发生定金的效力。 4、应当在定金条款中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条款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条款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 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哪些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两者的概念不同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二、订立订金条款时需注意什么问题 订立定金条款时要小心的问题有: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自定金交付起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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