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的身份权包括哪些 |
释义 | 身份权是指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等一系列权利。这些权利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产生的,不能转让,也不能由他人代为行使。身份权的基础是个人独立和平等的人格,权利与义务相互交融。例如,亲权、亲属权、配偶权既包含权利,也包含义务。继承权中的三项权利也相互包含,例如配偶权本身就包含了配偶间的相互继承权,亲权和亲属权也是如此。 法律分析 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并不得转让,不得由他人代为行使。身份权以人格的独立和平等为前提,内容上权利与义务交融,亲权、亲属权、配偶权具有权利、义务复合性。继承权分别包含三项权利之中,如配偶权本身就包含配偶间的相互继承权,亲权、亲属权亦是如此。 拓展延伸 身份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及实施措施是指通过法律手段确保个人的身份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的体系和措施。在现代社会中,身份权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隐私、名誉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权益。为了保护这些权益,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框架,如隐私保护法、名誉权法等。同时,为了确保这些法律得到有效实施,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措施,如设立隐私保护机构、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等。通过这些法律框架和实施措施,个人的身份权得到了法律保护,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结语 身份权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产生的权利,不可转让,不可代为行使。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权利与义务交融,具有复合性。身份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及实施措施通过法律手段确保个人的身份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个人隐私、名誉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权益都在其中。各国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框架和实施措施,确保身份权得到法律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条 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 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 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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