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个税父母扣除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父母 赡养费 作为 赡养老人 专项附加支出,是从父母亲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当月开始,即可以按规定的额度(独生子女纳税人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纳税人按共同 赡养 人分摊但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月)在计算 工资 、薪金项目的 个人所得税 前扣除。 可见,所说的开始扣除,既不要求父母双亲都年满60周岁才可以扣除,也不是按父亲或母亲有一位满60周岁时扣50%、待另一位满60周岁时再扣50%,而是只要父亲或母亲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就可按额度全额扣除。 终止扣除时间:这里所说的赡养义务终止,是指对父母亲两位老人的赡养义务均终止,也就是父母大人都离世,才停止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支出。 《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 抚养 、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 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20: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