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律师函的主要作用是表达当事人的意图或意愿,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律师函可用于索赔、索偿、索债,中断诉讼时效,完成告知,澄清事实,解除合同,达成和解协议,询问特定法律事项和答复质询等。 法律分析 一、律师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函没有法律效力,律师函是一种非官方文件,主要表达当事人对事件的某种看法,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律师函,又称律师信,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1、律师函只不过是表达了当事人的某种意图或者意愿,其实没有法律强制力。 2、律师函里包含律师的“法律评价”,大致的意思是“你依照法律必须得这样做(分析一番),不这样做我将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已通知律师)”,有些人把这“形象”地形容成是一封合法的“恐吓信”,当然这是俏皮话,但却揭示了律师函具有心理底限预警功能,很多时候是以一种合法的姿态作出的强势的意思表示。 二、律师函可以做什么用途? 1、索赔、索偿、索债 这个是律师函的常见用途,通常我们自己直接催债,可能对方会不在乎,直接打官司,又费时费力,这时候,我们通常会通过一封有律师签章和盖章的律师函,以打官司为筹码向对方施压,如果能协商解决,就再好不过了。 2、中断诉讼时效 我们都知道,许多民事诉讼是有时效限制的,通常是三年,但是法律又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其中就包括了“权利人主张权利”,而通过律师函的方式主张权利是比较有利于保留证据的,通过寄律师函,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断后重新起算,避免因过了诉讼时效而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3、通过律师函完成告知 法律有时候赋予当事人某些权利,需要通过告知来行使,比如在效力待定的合同中,行使追认权通常就要通过告知来行使。其实,当事人可以通过律师函行使其所有的告知权利。 4、此外律师函还可以作为澄清事实、通知解除合同、达成庭外和解协议、询问特定法律事项和答复特定质询的法律工具。 结语 律师函作为一种非官方文件,主要用于表达当事人对事件的看法,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它通过律师的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进行法律教育和利益分析,起到了传达法律事实和引导当事人法律评价的作用。律师函常见的用途包括索赔、索偿、索债,中断诉讼时效,完成告知等。此外,律师函还可以用于澄清事实、解除合同、达成和解协议、询问特定法律事项和答复特定质询。作为律师编辑,我将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函撰写和编辑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五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律师协会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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