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工商户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工商经营主体,所缴纳的税务并不是企业所得税,而是个人所得税,按照一定的税率征缴。一、个体工商户个税税率表计算方法个体工商户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经营所得缴纳,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进行登记注册。1、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证件:(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证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3)经营场地证明;(4)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5)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三、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义务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个体工商户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经营所得缴纳,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