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取得上海市户籍的方法: 1、创业投资落户; 2、上海居住证转户口; 3、高新技术企业落户; 4、通过人才引进政策落户 5、应届生积分政策落户上海; 6、留学生落户上海; 7、夫妻投靠类落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