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抵押登记期限有多久 |
释义 |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民众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间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