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进拘留所的体检费不需要自己交,进所之前公安机关都是免费体检的。被拘留人检查身体的费用由里办案机关或拘留所支付(实际上是财政买单)。如果让被拘留人自已出,与情、与理不通,与法没有法律依据。进拘留所不用交体检费。体检费,依法由办案单位交纳。个人不交。如果办案单位强迫,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纪检部门投诉。派出所无权决定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 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拘留所的基础建设经费、修缮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装备经费、被拘留人给养经费等由公安机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每年对被拘留人伙食费、医疗费等给养经费标准进行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