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端裁判所的根本任务是什么,其审判制度有什么特点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异端裁判所又称宗教裁判多所或宗教法庭,是教会于13世纪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设立的侦查审判机构,以专门迫害“异端”,镇压进步思想为根本任务。异端裁判多为强化镇压效能和威吓作用,把纠问式诉讼发展称为极端野蛮残忍的审判制度。它的基本特点是:法院主动进行侦查,实行秘密审理,采用刑讯逼取口供,招供后处以重刑。自16世纪起衰落,19世纪末20世纪初不复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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