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洛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 二、洛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3、审查:对申请人的材料和条件进行审查,符合办理条件的同意办理 4、办结:发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洛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七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第四条: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