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从今往后,这些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将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我国全部国土空间内的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将得到清晰界定。 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