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结婚了还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
释义 | 1、能,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 2、根据有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就是说,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的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情况。如有的父母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不承认出嫁女儿的继承权;有的同胞兄弟不让出嫁的女儿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背法律的。 3、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 在保护出嫁女儿享有乎等继承权的同时对于继承方法和遗产分配份额。则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例如、有的出嫁女儿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父母,而很少甚笑不尽赡养义务有的明知父母死亡,在.别的继承人分割遗产时也不要求继承,事隔多年后,又要求继承。对于这类问题,一般是在承认其有继承权的基础上,根据权利义务相 致的精神,不分或少分遗产。 继承权是什么 1、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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