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拆了五年了还没有安置户口会不会失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政府拆迁工作开展之前,就应当提起做好相关补偿工作。征地补偿主要包括房屋价值补偿以及安置搬迁费用等。因此,如果政府没有做好安置补偿工作就对房屋进行拆迁,肯定是违法的。目前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确认拆迁行为违法并请求相关的补偿。 一、政府强拆房屋怎么办 政府强拆房屋的处理方法如下: 1、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立即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3、对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者刑事、政治诉讼,应当适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政府强拆房屋的起诉材料如下: 1、土地房屋产权证明; 2、证明行政机关实施了强拆行为的证据; 3、证明被诉强拆行为违法的其他材料。 二、政府强拆房屋的赔偿标准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挂靠户口能不能得到安置补偿 一、将户口挂靠,那么今后房子拆迁,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子拆迁给予各种补偿,而房子如果没有证明户口内所有权的成员,就有可能户口内所有人都有得到补偿的权利的,这样就容易引起纠纷。 1、房产拆迁的,只有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当事人的名字,才可以享受拆迁安置补偿待遇; 2、但是当事人的户口在该房屋挂靠的,由于拆迁的原因,对当事人的居住权造成了影响,因此可以获得相应的过渡期的补偿;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拆迁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因此,户口的挂靠是一种风险,要做好规避准备。 三、业主房屋被强拆怎么维权 房屋被认定强拆的话,被拆迁人是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的。不过需要注意,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需要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的话,才可以进行司法的协助。 首先应当知道强制拆迁是否是合法的,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对于有合法手续的强制拆迁,但是人就应当自己疏忽了什么。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具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强拆方属干非法的,那么,当事人首先应当冷静,积极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报案。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整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前款所述不考虑租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被征收房屋无租约限制的价值;不考虑抵押、查封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价值中不扣除被征收房屋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拖欠的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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