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立案都有什么注意事项 |
释义 | 离婚诉讼立案的注意事项有: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 (二)提交财产清单的问题。 (三)附带申请调查取证文书的问题。 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有些特定的证据,如银行存款情况、股票帐号情况等当事人不能在诉前调查,只能委托法院调查,或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 一、债权债务纠纷提供的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二、离婚财产保全,法院会查所有银行吗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通常情况下不会主动去调查对方当事人的银行账号,除非原告有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自己不能收集证据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话,应该提交书面申请,并且不能超过举证期届满的前7日。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范围有哪些 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具体有:1、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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