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庭对证据的认定具有较高的效力,但并非绝对。如果当事人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推翻法院的认定结果,法院也可以改变原有的认定结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案件事实所陈述的内容提供证据,由法院进行认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对于已经形成的认定结果,各级人民法院及其院检察部门和检察院不得更改,但是,确有证据证明认定结果错误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或证据向人民法院提供,由人民法院负责审查。” 综上所述,法庭对证据的认定具有较高效力,但并非绝对,当事人有权就认定结果提供证据并进行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