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独生子女补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发放,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领取,也可以持户口簿到村委或者居委领取。该款项会发放到村委或者居委,由他人代为发放到个人手中。 法律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四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前,由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 第三十五条 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可以享受以下奖励:(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