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议离婚的主旨:双方夫妻自愿离婚,达成协议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离婚登记需提交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照片等材料。离婚程序包括申请、填写声明书、签署协议书及审查登记。离婚后,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争议需通过法院解决。港澳同胞需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 法律分析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协议书范文 二、协议离婚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协议离婚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协议离婚的结果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2、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备注: 1、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2、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结语 协议离婚需满足双方自愿、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一致等条件,需提供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照片等材料。申请时双方需亲自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离婚证颁发后,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如协议履行引发争议,可通过法院解决。港澳同胞需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