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和解协议的达成与否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和解协议的达成可以节省司法资源和时间,并能够达到双方共同的诉讼目的;另一方面,刑事案件的性质决定了其所涉及的利益是公共利益,因此刑事案件的处理不应该只考虑个人的私人利益。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和解协议的达成是受到限制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况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律师,有权在任何阶段向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审理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检察机关提出不起诉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听取社会组织或者群众的意见:(一)人民群众强烈要求维护社会公正和制止犯罪;(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清白;(三)刑事责任的认定有争议;(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有社会危害性,但可以采取治安管理措施或者教育改造措施达到惩罚和预防的目的。” 综上所述,和解协议的达成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是受到限制的,需要考虑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的因素。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需要由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进行审核,并取得社会组织或者群众的意见。同时,被告人必须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损失,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