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审理前的准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证据 和申请 证人 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二、 开庭审理 ; 三、宣判与送达:当庭宣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 传唤 当事人和证人、送达 诉讼 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