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的设立需要哪些程序? |
释义 | 有限公司设立需要以下程序: 1、制定公司章程,确定公司的住所; 2、全体股东认缴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一、董事会有权解释公司章程吗? 公司章程是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其解释权属于股东会,但是如果章程中有规定董事会有权解释公司章程的,董事会有解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公司法对设立公司性质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关于公司设立的规定具体如下: 1、依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须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三、公司注册流程程序 注册公司需要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然后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准予设立并发给营业执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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