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交了中介费,中介没安排安排工作还不退钱怎么办? |
释义 |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费一般不退,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如果中介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导致委托人受损,中介费应退还。根据《民法典》第961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若约定不明确则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中介费由合同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活动费用由中介人承担。 法律分析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费一般不予退还,双方与中介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成立后中介承诺已兑现,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一方违约的,中介费应予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拓展延伸 中介费被收取但未提供工作,如何维权? 如果您支付了中介费却未获得相应的工作安排,您有权利采取维权措施。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支付凭证、合同、通信记录等。然后,与中介机构协商解决问题,要求退还费用或提供合适的工作机会。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考虑提起民事诉讼。在维权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记住,维权是合法的,您有权要求中介机构履行其承诺并追求您的合法权益。 结语 中介费一般不予退还,但如果中介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违约,中介费应予退还。根据《民法典》第961条,中介人应如实向委托人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应按约支付报酬,若约定不明确,可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如遇纠纷,建议您收集证据并与中介机构协商解决,如无果可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民事诉讼,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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