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二手房需办什么手续 |
释义 | 买卖二手房需办的手续如下: 1、签约。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核查。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3、交税。买卖双方按规定交税; 4、登记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5、办理贷款手续。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还要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一次性发放贷款; 6、买方领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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