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劳动合同遗失了的,找对方复印补办。因为变更或者解除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对方拒绝协商补办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补办: 1、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