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防局教育局税务局土地局民政局环保局工商局交通局人事局行政局工商局财政局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很多扩展资料:消防局,澳门消防组织,旧名"救火馆"。1915年成立。澳门消防工作最初只由民防组织负责,设立更馆,每个更馆有人力抽水机一部,消防用具由坊众,商店捐赠,后来则设立水车馆。1883年(清光绪九年),消防队成立,隶属市政厅。1886年后,消防队转由工务局管辖,当时只有队员23人。火警发生时,市政厅36名修路工人,72名清洁工人组成辅助队伍予以协助。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财政局负责地方的财政工作,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按照政策组织财政收入,保证财政支出,管好用活地方的财政资金,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财政局也培训专职财会人员,提高科学理财的素质和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开发财源,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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